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补充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内容的函》(国教督办函〔2018〕27号)文件要求,“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建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工作部署、信息报送、意见反馈、工作交流、考核评价及网络培训等工作。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覆盖县域内全部挂牌学校”。